考试介绍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在省内有效。
考试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16、17日。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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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6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7年9月17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考试科目
一建 |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题量 | 作答方式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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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 必考 | 建设工程经济 | 9月16日 | 9:00-11:00 | 单选60 | 在答题卡上作答,用2B铅笔填涂 | 100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4:00-17:00 | 单选70 | 130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9月17日 | 9:00-12:00 | 单选70 | 130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建筑工程 | 9月17日 | 14:00-18:00 | 单选20 | 主观题和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 160 (案例题120分)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